中国区教学合作单位公告

关于教学合作单位递交书面报告的通知

  教学合作单位自取得授权资格以来,未继续开展工作的机构,需在2024年5月1日之前,重新提交书面报告至总部。书面报告需签章后扫描件,发送至 邮箱:eia1001@163.com ,总部依据书面报告,作出是否保留授权资格的决定! 未按时提交书面报告的机构,官网信息不再保留!